但是從我國2009年通過《兩公約施行法》至今,我國未曾落實這些改善建議。
事實上,雖然憲法規定行政院長是最高行政首長,但是由於(1)「國家安全會議」的存在(可以討論「國家安全大政方針」,且明文規定列席人員包括行政院正副院長,國防、外交、軍事、內政、財政、經濟、陸委會等部會首長),以及(2)總統可自行任免行政院長的規定,讓總統的行政權力無所不包,所以,我們的憲政體制實際運作上是偏向總統制的,行政院長一職在這些制度的規定底下,變成比較像是總統的首席執行官這樣子的角色。不過,台式半總統制與法式稍有不同,因為我們的行政院長不需要立院多數的同意,可由總統直接任命,但施政仍需直接對立院負責
不過,台式半總統制與法式稍有不同,因為我們的行政院長不需要立院多數的同意,可由總統直接任命,但施政仍需直接對立院負責。」因此,這段時間以來,不管是中國因素或者是美國因素等等,人們會認為這些都是蔡總統所負責的,有功的部份歸功於她,批判也都集中在她身上。」《憲法增修條文》第2條第4項:「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,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,其組織以法律定之」。Photo Credit: 中央社換句話說,自從1997修憲以來,我們的憲政體制就已經在實質上將國家的重大權力集中在總統身上,不只是外交國防這些專屬權力而已。但這個組閣的時間也是各黨進行談判和折衝的必要時間,一旦執政聯盟順利組起來,則各黨會依照協議內容做分工與倡議。
其中最有趣的是,在這封公開信中提到:請總統交出行政權,退居第二線。如果我們往「議會內閣制」做修正,則要由立法院最大黨來組閣、通常會由該黨的黨主席來擔任行政院長一職。荷蘭人到台灣來發展貿易有先天的缺陷。
荷蘭人主要想整合亞洲市場,透過荷蘭人在亞洲船隻、武力的優勢,及各地商館有效提供資訊,在主要地區預先購買,建立有效率、競爭性的公司貿易網。參、公司的貿易路線——介入亞洲區間貿易公司計畫盡量不將歐洲的貴重金屬運來亞洲,而希望建立亞洲貿易網達到自給自足,並有盈餘運回歐洲。然而要達成聯合這些貿易圈的目的,就必須突破在貿易圈做生意的傳統商人勢力,與他們競爭。在西洋人到亞洲來以前,亞洲貿易圈被分為幾個自成體系又互相關連的幾個部分。
然而歐洲提供的金錢與貨物不足以換取必須的貨品,加上重商主義的關係,歐洲國家希望將貴重金屬儲藏於國內。亞丁以西到紅海與東非的貿易圈是由中東回教徒所主宰。
第二,大員雖然位於貿易路線的重要位置,但不是天然良港。同時介入華人的航道,直接到中國沿岸建立據點,並封殺了西洋航道上的福建、馬尼拉航線。也建立福建、日本間的航道,取代澳門、日本航道。如此,以中國貨物換取日本大量的白銀,便可購得大量中國貨物運回歐洲,以荷蘭就不須載運資金來到亞洲。
但荷蘭人在中國沿岸建立據點的計畫並未成功,反而是在福爾摩沙建立據點,並利用荷蘭人船隻在武力、資訊上的優勢,壟斷市場。台灣取代了中國,成為東亞的轉運站,也是荷蘭貿易網中的白銀、生絲、黃金等商品的供給站這些商圈彼此獨立,但又透過幾個地點來連接。在西洋人到亞洲來以前,亞洲貿易圈被分為幾個自成體系又互相關連的幾個部分。
在供給與需求的因素下,亞洲人對歐洲貨物的需求不高,與歐洲人對亞洲貨物的需求正好相反。但荷蘭人在中國沿岸建立據點的計畫並未成功,反而是在福爾摩沙建立據點,並利用荷蘭人船隻在武力、資訊上的優勢,壟斷市場。
荷蘭人想用武力取代葡萄牙人,連接這些貿易圈,達成亞洲區間貿易的計畫。然而歐洲提供的金錢與貨物不足以換取必須的貨品,加上重商主義的關係,歐洲國家希望將貴重金屬儲藏於國內。
荷蘭人在大員發展轉口貿易,相當大的受制於自然環境。然而要達成聯合這些貿易圈的目的,就必須突破在貿易圈做生意的傳統商人勢力,與他們競爭。荷蘭人到台灣來發展貿易有先天的缺陷。麻六甲以東、東印度群島、印度支那、中國、日本的商圈則由華人、東南亞商人主宰。亞丁以西到紅海與東非的貿易圈是由中東回教徒所主宰。蘇門答臘的黃金僅足供自用,因此,剩下來能發展的地方只有中國和日本。
並以巴達維亞為總部,設聯合東印度公司總督於巴達維亞主持亞洲貿易事務,利用網絡支援的方式來對抗亞洲傳統商人。而傳統中國海商的運作,給荷蘭人帶來相當程度的打擊,造成荷蘭人難以有效的建立整個貿易網。
加上與兩條航路垂直的航線,建立起往西北經由麻六甲海峽到達孟加拉灣,再前往印度半島東岸,最後到達印度半島西岸以及波斯,再到非洲東岸等地。貳、公司的資金東印度公司到亞洲來,最主要是獲得亞洲的貨物,運回荷蘭。
亞丁以東,波斯灣、印度Malabar的貿易圈是由波斯人和印度的古吉拉特人所共同支配。要購買印度的織布,在科羅曼得爾必須以黃金支付,在蘇拉特(Surat)必須以白銀支付。
若台灣的貿易無法順利展開,則會使得貿易陷於不平衡的狀況,荷蘭人必須調整整個貿易網。首先在貨物的取得方面,他們雖然以台灣取代中國本土作為轉口站,對中國貿易,但中國一向對西洋人採取閉關自守的態度,雖然明末開放了貿易,但只開放中國人到海外貿易,並未開放外國人到中國貿易。台灣取代了中國,成為東亞的轉運站,也是荷蘭貿易網中的白銀、生絲、黃金等商品的供給站。肆、建構公司的貿易網絡為了突破亞洲傳統貿易商人的勢力,公司整合貿易網絡,並發展新的航運路線,進行其亞洲區間貿易的計畫,以亞洲區間貿易的利益來支援財政。
文:林偉盛公司的貿易策略與難題壹、亞洲傳統勢力的競爭亞洲商圈因為季風、地域等因素,每一地方有不同的貿易勢力。同時介入華人的航道,直接到中國沿岸建立據點,並封殺了西洋航道上的福建、馬尼拉航線。
而荷蘭人侷限於台灣,不准到中國去,只能依靠中間人。往東北航線則是由巴達維亞往北到達暹羅、廣南、東京(越南)、台灣再到日本。
這意味著無法直接取得貨物,必須經由中間商間接取得。Photo Credit: 玉山社提供公司在亞洲的貿易航線以今日印尼的巴達維亞為中心,分別有東到日本與西到非洲紅海的兩條平行航線。
葡萄牙商人因為控有這些連接點,而在16世紀亞洲水域成為霸權。也建立福建、日本間的航道,取代澳門、日本航道。荷蘭人主要想整合亞洲市場,透過荷蘭人在亞洲船隻、武力的優勢,及各地商館有效提供資訊,在主要地區預先購買,建立有效率、競爭性的公司貿易網。為了達到此一目的,與日本、中國進行貿易,必須建立貿易航道,干涉原有華人東西洋的航線,將華人小商人拉到巴達維亞城,不許他們再到香料、胡椒產地,只能到巴達維亞。
阿拉伯的白銀來自歐洲走私,風險較大。印度的科羅曼得爾(Coromandel)、孟加拉(Bengal)以東到麻六甲(Malacca)以孟加拉商人為主。
但是,荷蘭人無法在中國沿岸找到貿易口岸,只能退而求其次來到台灣,發展對中國、日本、巴達維亞的轉口貿易。第二,大員雖然位於貿易路線的重要位置,但不是天然良港。
參、公司的貿易路線——介入亞洲區間貿易公司計畫盡量不將歐洲的貴重金屬運來亞洲,而希望建立亞洲貿易網達到自給自足,並有盈餘運回歐洲。因此,為了購買亞洲貨品,商人必須將注意力放在亞洲市場,經由亞洲市場的貨物交換,賺取足夠的資金,再購買貨物運回歐洲。
留言0